肢体脂肪肉瘤综合治疗的疗效分析

2010-12-06 文章作者:shenjie 点击量:1424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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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勇 方志伟 樊征夫 白楚杰 陈静
北京肿瘤医院 骨与软组织肿瘤科


目的 观察肢体脂肪肉瘤手术、辅助放疗及新辅助化疗的疗效。
方法 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共收治肢体脂肪肉瘤22例,年龄14–81岁,平均47.7岁;男15例,女7例;发病部位:大腿13例,小腿4例,腘窝1例,上臂2例,躯干2例;初诊9例,复发10例,外院局部切除术后3例;病理类型:高分化5例,去分化1例,黏液性/圆细胞13例,多形性3例;AJCC分期: Ⅰa期2例,Ⅰb期3例,Ⅱa期2例,Ⅱb期10例,Ⅲ期5例 。治疗方法:高分化脂肪肉瘤,采用广泛切除+术后放疗,放疗剂量60Gy/30f。其他类型脂肪肉瘤,采用术前化疗+手术+术后放化疗的治疗模式:手术尽量做到广泛切除,除非临近重要血管神经,切缘距离肿瘤1-2cm。术前化疗2周期,方案为:IFO+THP;术后化疗2-4周期,术前化疗有效者继续原方案化疗,无效者更改为GEM+DOC。单纯术后放疗,放疗剂量60-70Gy/30-35f;肿瘤巨大、临近重要血管神经,直接切除困难者,行术前放疗,剂量为30Gy/10f,术后追加剂量20-30Gy/10-15f。外院局切术后的患者,接受瘤床扩大切除+术后放化疗。观察指标:术后每3-6月复查,复查项目为详细的PE、BUS或MRI、chest X-ray,记录患者的复发及转移情况,统计OS (总生存率)和DFS(无复发生存率);根据MRI结果评价术前放化疗的效果,参考RECIST标准,CR、PR及SD为有效,PD为无效。
结果 2例患者失访,余20例均获得满意随访,随访时间12-36月,平均随访19.6月。1例术后8月死于肺转移;其余19例均生存至今,OS:95%。1例术后9月出现椎体、骨盆多发骨转移,目前仍带瘤生存;2例分别术后8月、27月局部复发,再次手术切除。其余16例均未出现复发及转移,DFS:80%。术前单纯化疗组5例,均为SD;术前放化疗组4例,1例PR,其余3例SD。不良反应:12例出现Ⅰ-Ⅲ度骨髓抑制,1例患者出现轻度膀胱刺激症状,经对症处理后均好转。术前放化疗组4例术后伤口均愈合良好,术后放疗组(18例)中2例因伤口渗出,放疗剂量减量。
结论 广泛切除联合辅助放疗及化疗等综合治疗能获得比较满意的局部控制率;术前放疗和新辅助化疗能够提高保肢率,且无明显短期不良反应,但是在改善总生存率和总控制率方面的作用还有待更长时间的随访及随机对照研究证实。

Kyewords:脂肪肉瘤;放射治疗;新辅助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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