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装医生 开假药骗取36名患者医药费

2013-12-10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点击量:3564   我要说

  18人犯罪团伙以教授坐诊为名,由医托负责带患者前往诊所看病,开出假药骗取共36名患者高额医药费。昨日,广州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邓某等18人涉嫌诈骗罪一案。

  2010年5月~2012年12月,被告人邓某承包了一家医疗诊所的中医科,并担任负责人,然后聘请几名无医生资质的人充当诊所医生和诊所工作人员,被告人罗某等人为医托,实施诈骗。案发时已查证骗取36名被害人共计15.8万元,目前仅退还被害人9300元。

  据了解,该团伙医托基本都是在医院附近假扮病人,然后与来看病的人搭讪,得到答话后就说患者要看的教授今天不在医院上班,接着罗某打着电话出现了,他们告诉患者他是医院工作人员,说教授正在另一个诊所坐诊,教授的号很难挂,他可以帮忙联系并要患者跟自己坐出租车去找教授,于是就直接将患者领到了邓某承包的诊所,由无资质的医生开药售药。      

  编辑点评:  近年来,在各大医院门口出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人群,他们专门找那些寻医问药的患者搭话,采取欺骗、虚假广告等手段骗取患者信任,以各种方式引诱病人到他们“介绍”的小诊所甚至无执业资质的场所去看病,甚至对患者进行恐吓、敲诈。这些人就是所谓的“医托”,其实质是医疗骗子。目前,由于没有针对“医托现象”的法律法规,导致“医托现象”日益猖獗,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再加上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医托”案被归类为诈骗犯罪,以诈骗金额的多少来定罪量刑,致使一些人逃脱了刑事制裁。但实际上,此类犯罪不仅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信任体系,尤其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甚至生命权。因此,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在从严从重打击医托违法犯罪的同时,立法部门有必要重新评估此类犯罪的罪责,出台新的法律解释来惩戒此类呈现新特点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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