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省级药店联盟销售额突破 亿元

2014-02-12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点击量:646   我要说

   近4年来,我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迅速,在缩短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零售价格、改善供零关系、抑制区域药店间恶性价格竞争等方面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日前,由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布的《2013中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状况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介绍了2013年度我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的基本状况、运营特征,并充分肯定了其对医药零售行业的积极影响。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会长、连锁药店委员会秘书长郭亚洲表示,未来3~5年,协会将继续推动国内省级药店联盟的建设与发展,实现国内省级药店联盟的全覆盖。


  全年销售422.34亿元


  从2009年10月起,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积极推动省级药店联盟建设,迄今共成立了17家省级药店联盟。在17家省级药店联盟中,除大西北药店联盟是由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5省、区部分药店共同发起成立外,其它联盟都是按省为单位设立,省级药店联盟已覆盖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蓝皮书显示,2013年17家省级药店联盟共有成员单位494家,占全国连锁药店总数3107家的16.64%;门店总数为20880家,比2012年增加了1092家;全年销售总额422.34亿元人民币,比2012年增加82.77亿元,约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总额的五分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2013年共有13家省级药店联盟的年度总销售额实现了增长。山东联盟年度销售额由2012年的46.18亿元增加到58.97亿元,增幅为27.70%,在17家联盟中拔得头筹;江苏药店联盟年度销售额也从2012年的51.50亿元增长到56.87亿元,位列17家联盟中第二;日趋活跃的湖北联盟实现了门店数量和销售额同步提升,销售总额达19.2亿元,在全国范围内知名度逐步提高。


  在实现销售额增长的同时,各联盟成员还通过联盟平台提升了企业发展实力。经过联合采购,各联盟成员逐步降低了采购成本,并通过联盟内部的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业务和服务水平,最终实现了赢利水平的提升。


  多方位推动行业发展


  随着门店数及销售额的不断扩大,省级药店联盟逐步推动行业在供零关系、竞争态势、运营水平、赢利方式等方面发生变化。


  蓝皮书指出,省级药店联盟的组建大大缩短了药品流通环节。2013年,省级药店联盟大都与工业企业展开了形式多样的合作,其中包括与华润三九、东阿阿胶、仁和药业、云南白药、昆明中药厂、齐鲁制药、汤臣倍健、颈复康药业集团等品牌工业企业的合作。联盟总体从工业直采的比例也提升至39.02%,将传统药品零售流通的“厂家→总代理→区域分销→连锁药店→消费者”5个环节,压缩到“厂家→连锁药店→消费者”3个环节,至少压缩15%以上的流通成本。


  规模效应推动了药品零售价格的下降。2013年各联盟共进行65次联合采购,联采商品零售额达20.65亿元。规模效应及采购话语权的增加,使得联合采购议价能力增强,极大地降低了采购成本。蓝皮书指出,通过联合采购,单个产品最高降价达到20%,最低为1.5%,总体平均降价5.76%。其中,湖北药店联盟全年联采10次,联采商品零售总额超过5亿元;江苏联盟全年联采8次,联采商品零售总额2.5亿元。


  蓝皮书认为,省级药店联盟的建设进一步改善了供零关系,各省级联盟基本占据着当地药品零售市场最大的份额,这让联盟在供零博弈关系中更为主动,有效改变了以往很多品牌企业不愿意直接对接单一连锁药店的局面。以省为单位的联盟形式与工商企业的市场销售分区完全匹配,不仅使品牌企业在区域市场销售更为便利,也令联盟成员药店的商品品类更加丰富。


  此外,省级药店联盟的建设还有效抑制了区域药店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且品种资源和工业资源的共享,也令联盟成员药店在与非成员药店在竞争中更具领先优势。数据显示,2013年,17家联盟的494家成员中,已有31家获得网上药店运营资格证书,占全国132家获证药店的比例为23.48%。全年共实现网络零售9.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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