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征求意见稿设住院患者死亡率下限引争议

2014-07-27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记者 伍仞 《健康报》记者 孙梦    点击量:2300 我要说

  上图为珠三角某医院患者过世后,医护人员在其病床前默哀。但是,有医生和患者担心,一旦实施以住院患者死亡率来作为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后,医院可能会拒收一些病情复杂的危重病人。(资料图片)记者 卢政摄

  李斌,女,汉族,1954年10月生,辽宁抚顺人,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吉林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2004年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原安徽省省长,现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图片来自网络)


  卫计委为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征意见 设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下限引争议


  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对二级、三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提出明确标准,在这个周末引起医学界内部的强烈反响。医生们的“吐槽”集中在标准中对于住院患者死亡率的规定,认为这么做可能会引致医院不敢接收危重患者、收治无需入院的轻症患者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有市民有同样的担心,也有市民认为,定下客观标准或能使医院、医生更尽心尽力救治病人。


  卫计委:用数据衡量医院水平

  7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据悉,此次制定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旨在进一步明确二级、三级医院的功能定位,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其中,对于衡量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临床专科发展水平,征求意见稿对两级医院分别提出了要求。


  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涵盖了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基本设置、运行绩效、疾病/手术覆盖、临床科室服务能力、医技科室服务能力。指出二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地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以及急危重症的救治任务;三级综合医院的主要功能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的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急危重症及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接受二级医院转诊等。


  标准规定,二级综合医院的平均住院日应不超过10天,床位使用率为85%~90%,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4%,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0.28%三级综合医院的平均住院日应不超过9天,床位使用率为95%~100%,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8%,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1.4%。三级综合医院外科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应超过30%,重症医学科(含所有专业ICU)的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为2%~8%。


  征求意见稿指出,二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地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以及急危重症的救治任务,并明确了必须能够诊治的常规疾病和必须能够开展的关键技术。以心血管内科为例,要求二级综合医院必须能够诊治高血压、心肌病、冠心病等疾病,必须能够开展电复律术、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心肺复苏术等关键技术。


  征求意见稿明确,三级综合医院的主要功能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的临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急危重症及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承担省以上临床科研项目的任务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三级综合医院各专科必须能够诊治的疑难重症、必须开展的关键技术和代表性病种的平均住院日。以心血管内科为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三级综合医院心内科必须开展经皮导管射频消融术、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等关键技术;高血压的平均住院日为9天,心房纤颤为5天。


  意见稿称,该标准用客观数据来衡量综合医院各方面的真实水平,并指出,客观数据来源于《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线调查》。


  医生:以死亡率衡量医院水平不科学


  对于两份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反响最大的部分,是运行绩效中关于住院患者死亡率的标准。微博实名认证为“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治医师”的“烧伤超人阿宝”认为,以死亡率来衡量医院和医生的水平是“极其愚蠢的”:“事实是,越优秀的医生救治死亡率可能越高,因为他做的是最复杂最困难的手术,治的是最危重死亡率最高的患者。挑战医学极限的是他们,为绝症患者带来一线生机的是他们。以死亡率衡量医院和医生的水平,其实是将危重患者置于危险的境地。”


  “对医院的服务质量从住院患者死亡率上进行规定,肯定不合适。比如前一阵子的公交车爆燃事件,最重的伤者肯定都往大医院转。即使是同为三级医院,不同医院之间也有水平差异,有的收的危重病人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患者的死亡率,谁能控制得了?”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内科副主任赵子文告诉记者,在以往的三级医院评审中从没有对住院患者死亡率下过明确标准,也没听说国外有此做法。


  还有医生表示,卫计委为医院服务能力定下客观标准的出发点是好的,然而对住院患者死亡率定下标准的做法并不科学,担心可能出现乱象,比如不敢收过多危重病人,或者把危重病人留在急诊留观室治疗,或者收治本不需入院的常见病患者来“稀释”死亡率,取代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无法达到征求意见稿中“推进分级诊疗”的目的。


  争议内容


  二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4%,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0.28%。


  三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8%,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1.4%。


  各方意见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治医师:以死亡率衡量医院和医生的水平,其实是将危重患者置于危险的境地。


  白云区居民刘女士:以后会不会重病人都被拒收了,或者在病人快不行的时候被劝出院?


  市民:担忧加剧医患矛盾


  有市民有同样的担心,“死亡不是自然的事吗?死亡率也能规定的吗?”白云区居民刘女士听说征求意见稿内容后表示不解:“以后会不会重病人都被拒收了,或者在病人快不行的时候被劝出院?这样搞法,医患关系矛盾岂不是更大?”


  也有市民认为,医院服务质量有了客观指标未尝不是好事,“医生见得多生老病死,会不会感到麻木了而没那么尽心去救?比如同是心外按压,我在网上看过报道说几个医生轮流按了45分钟把人救活的,但一般情况下未必会按这么久吧。对医生来说是个约束,让他们更加尽心尽力尽责去救。我相信征集意见稿出台前应该有做过调查,大多数医院都能达到这个标准,才会定出这个数,不会定一个大家做不到的标准吧。”番禺区居民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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