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取消事业编制进行时

2016-01-29   文章来源:环球医学    点击量:2005 我要说


公立医院、高校或不纳入编制管理——这个说法源自2016年1月15日在北京举办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相关部委官员的表态。尽管不是官方的最终决议,但这并不妨碍舆论对“取消事业单位编制”的热切关注。公立医院取消编制,开弓就不能回头了。


外界分析,之所以要研究编制创新改革,跟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相关。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尘埃落定,我国大部分城市的事业单位已开始缴纳社保,但是却留有一个“死角”未解决:这次养老保险改革并未统筹考虑编内、编外人员,解决编内、编外“同工不同酬”的遗留问题。


高校、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 北京首当其冲


为何此次或从高校和公立医院开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在编的31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中,大约有800万是医院工作人员,高校职员的占比也较大。涉及的利益比较多,改革的难度也比较大。


其实,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的说法并非第一次出现,而北京是第一个吃螃蟹者。2015年5月,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对现有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等,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对现有编内人员实行实名统计,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涉及与编制管理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对事业单位里的编外人员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是仍有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杨宏山就说:“高校本身的编制管理是不可能取消的,否则会乱套的。高校内部如果取消编制管理,对各学院、系没有规模控制和发展规划,就失去了基本的管理规范。”


取消编制利好多


取消高校、公立医院等部门的事业单位编制,目前已经水到渠成。因为首先分类改革区分了营利与非营利,接着是“效益工资”明确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然后是“全员聘任”要求做到“按事设岗、按岗聘人、无岗走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则进一步扫清了障碍。取消事业编制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编内编外人员同人不同命的问题,更在于为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打下坚实基础,以专业领域内的服务质量来竞争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是如何改变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局面,取消编制意味着高校和公立医院有了更大的“人权”和“财权”,不仅可以突破工资由编制限制的障碍,而且可以根据服务需求和功能定位更加科学合理地定岗定酬,也有助于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市场中提升竞争力和“话语权”。


如今取消编制的东风吹来,正式宣告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已告别局部试点、单项推进的探索阶段,进入了真正的深水区、攻坚期。由此我们可以乐观地预见,取消高校、公立医院的事业编制将有助于解放这些单位的活力,优胜劣汰的机制也将顺利生成,使得那些“尸位素餐”的事业单位,将被淘汰出局;而那些效益好的事业单位,则将真正在社会上承担独立的法人资格,在社会有需要的时候,多设岗、多聘人,从而得到发展壮大。只有根据社会职责,自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专业技术和价值理念,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这才是高校、公立医院等服务部门的生存之道。

展望


当然,取消编制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杨宏山建议,“在全面推进前,先在一个或几个单位开展试点,分别探索新思路,出台新政策,进行多样化的政策试验,不同试点单位可授权采取不同的试点模式。”他表示,在推进试点的过程中,试点单位和上级都要及时总结经验,识别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加快完善制度、新机制、新措施,支持各单位、各地方互相学习,促进新政策的扩散。


目前取消编制管理的试点工作还未展开。但是,与之相关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已经基本完成。新一轮的事业单位改革于2011年3月启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2015年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到2020年,要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工资、养老保险等改革方案出台完毕,从2011年开始启动的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的上半场已经暂告一个段落,对于下半场的改革,专家坦言压力很大,“下半场的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编制创新改革,编外人员的安置以及高校、医院等单位取消编制管理等,目前看挑战很大。”


能否以壮士断腕的改革魄力和勇气,直面事业单位编制改革的本核,这恐怕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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