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诉医生违约索赔40万 您怎么看?

2016-11-24   文章来源:环球医学    点击量:1859 我要说

工作需要被三甲医院公派出国进修,学成归来之后,医生不顾当初签订的协议,合同期未满便与东家分道扬镳,东家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医生因违约被判赔偿违约金40余万元。对此,您怎么看?您认为该名医生应该支付40余万元违约金吗?

医院公派医生进修 约定学成归国至少干5年

现年33岁的曹某2008年8月开始便在该三甲医院工作。2011年8月,曹某与该医疗机构签订非在编聘用合同书,约定了工作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2013年1月,为了提高医疗水平,该三甲医院公派曹某去美国进修,参加为期一年的医疗培训。双方自愿签订了《公派出国进修协议书》,约定曹某在回国后至少在单位继续工作5年,如有违约,曹某应将其在美国进修期间得到的全部待遇和资助偿还给东家。

2013年2月底,曹某按照约定飞往美国参加培训。转眼一年过去,到了回国“赴任”的时候,曹某感觉一年培训虽然收获颇丰,可要满足工作需要还远远不够,于是经过协商,东家同意延期半年。一年半的培训期,美国培训机构共支付了曹某生活费、进修费、医疗保险费等共计404953元。

半年之后,曹某按期回国并继续为老东家“效力”。通过一年半进修,曹某工作效率更高、工作能力更强了。然而半年多之后,曹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于2015年6月底完成了工作交接。因曹某未履行协议,于是老东家一纸诉状将曹某告上法院,请求判决曹某支付服务期违约金40余万元。

医院诉医生违约索赔40万获支持

法庭上,曹某辩称去美国实际是去工作而并非培训,在美国的工作内容与在国内无异,且在美国的各项费用都是由美国培训单位支付,老东家并没有偿还美国培训单位支付的费用。因此,曹某认为老东家在没有承担他在美国任何费用前提下要求履行5年服务期有失公允,协议是不生效的,支付违约金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公派出国进修协议书》是医疗机构与曹某之间自愿签署的协议书,协议中明确载明:如有违约,曹某应将其在美国进修期间得到的全部待遇和资助偿还给东家。在协议的落款处有曹某的签名、签署日期和老东家加盖的人力资源部印章。且曹某在2014年9月14日填写的《回国人员登记表》中明确表示,进修的主要目的是培训而非工作,因此,法院认定《公派出国进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曹某应按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法院最终做出曹某支付该三甲医院服务期违约金404953元的判决。

好聚好散 医生要怀感恩之心

对于此次医院诉医生违约索赔案,小编也是站在医院一方的。小编以为,这位医生现在满身的技艺,除了自己的努力外,有一半应该归功于医院提供的平台。倘若当初医院不支持医生去公派留学,医生能学到现在满身的技艺吗?而且当初无论医生是在何种情况下签订的《公派出国进修协议书》,既然已经签字,就应该有契约精神。

医生可以辞职,但不要忘了培养你的医院。满身医技,是在前面那所医院学的;耀眼光环,诚然有医生自己的努力,但以前的医院给了你平台、给了你机会、给了你市场。觉得在医院呆不下的时候,大可以好聚好散。任何时候,都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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