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金委公布61份学术不端案件!医学类竟如此之多!

2016-12-19   文章来源:科学网    点击量:4098 我要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及近期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12月12日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北京召开2016年“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对外通报2015-2016年期间查处的8个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并公布近期查处的61份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附件:2015-2016年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关于印晓星、汤道权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35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江苏某大学印晓星、汤道权等人的下列4篇论文涉嫌造假:

论文 1:Dao-quan Tang,Ya-qin Wei, Yuan-yuan Gao, Xiao-xing Yin, Dong-zhi Yang, Jie Mou, Xiang-lanJiang. Protective Effects of Rutin on Rat Glomerular Mesangial CellsCultured in High Glucose Conditions. Phytotherapy Research, 2011, 25,1640–1647.(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30973572,列入项目81173104申请书和项目30973572结题报告中)

论文 2:Dao-quan Tang,Ya-qin Wei, Xiao-xing Yin, Qian Lu, Hui-hui Hao, Yun-peng Zhai, Jian-yun Wang,Jin Ren. In vitro suppression of quercetin on hypertrophy and extracellularmatrix accumulation in rat glomerular mesangial cells cultured by highglucose. Fitoterapia, 2011, 82, 920–926. (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30973572)

论文 3:Hui-hui Hao,Zhu-min Shao, Dao-quan Tang, Qian Lu a,Xu Chen, Xiao-xing Yin, Jing Wu, HuiChen. Preventive effects of rutin on the development of experimental diabeticnephropathy in rats. Life Sciences, 2012, 91, 959–967. (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81173104)

论文 4:Hui-hui Hao, QianLu, Dao-quan Tang, Zhu-min Shao, Xiao-xing Yin, Jie Mou, Qian Du. ProtectiveEffects of Quercetin on Streptozotocin- Streptozotocin-induced DiabeticNephropathy in Rats. Phytotherapy Research, DOI: 10.1002/ptr.4910. (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81173104)

经调查核实,论文1与论文2属于重复发表,论文3与论文4属于重复发表;论文1至论文4重复使用图片、组合两次实验的结果、图片和数据不一致、多处图片和数据粘贴错误,4篇论文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造假问题。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取消汤道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2015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24日),

给予汤道权通报批评;撤销印晓星2项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糖尿病肾病早期肾小球系膜细胞中一氧化氮产生的正反馈机制及其对足细胞功能缺失的增敏作用”(30973572)和“mtor在活性氧诱导的肾小管上皮细胞转分化中的促进作用及银杏叶提取物对其的逆转效应”(81173104),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印晓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2年(2015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24日),给予印晓星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关于季卫东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8号

2015年8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10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64篇论文,这些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上海某医院季卫东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Weidong Ji*, Ning Li, KangJu, Hong Zheng, Chuang Yang, Ping Xu, Silu Chen, Aiai Cao, Xue Chen, LantingGuo. Association of Catechol-O-methyltransferase val/met polymorphism withcognitive function in Gilles de la Tourette syndrome patients.Neurological Sciences, 2015, 36: 561-570(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0470624)。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兼通讯作者季卫东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且季卫东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批准号,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

经2016年3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取消季卫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2016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给予季卫东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关于王全兴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63号

经调查核实,上海某大学王全兴利用相近内容分别在医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重复申报2015年度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受理号8153000623)和面上项目(受理号3157050272)(两项目整体相似度91.6%,立项依据相似度96.4%,研究内容相似度93.1%,研究方案相似度96.4%,创新点相似度97.0%),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请的相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11年起就在年度《项目指南》中明确规定“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且在两份申请书所列“主要论著”和“近5年代表性成果列表”中有多篇次论文弄虚作假,具体为:将43篇次实际具有多位共同通讯作者的论文修改标注成王全兴为独立通讯作者;将33篇次实际有多位作者的论文修改标注成王全兴为独立作者,属于造假。

经2015年9月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王全兴2015年度项目申请(受理号8153000623和3157050272),取消王全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8日),给予王全兴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

关于王立山、臧卫东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1号

2015年8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10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64篇论文,这些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上海某大学王立山和臧卫东作为共同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Lishan Wang, Weidong Zang(共同第一),Dongli Xie,Weidong Ji, Yaosheng Pan, Zhiqiang Li, Jiawei Shen, Yongyong Shi*.Comparison of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C), cholangiocarcinoma(CC), andcombined HCC-CC (CHC) with each other based on microarray dataset. TumorBiology, 2013, 34:1679-168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 31000553、81272302、81130022 和81121001)。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王立山、臧卫东在发表论文过 程中通过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伪造同行评议审稿人,提供虚假的论文审稿意见,且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在调查过程中,有其他部分被撤销论文的相关当事人称他们的论文是由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投,该公司操控同行评议,伪造同行评议审稿人,提供虚假的论文审稿意见,所投论文被国外出版集团批量集中撤销。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王立山、臧卫东是上海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前后任法人代表。

经2016年3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分别取消王立山、臧卫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7年(2016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给予王立山、臧卫东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关于孔德勇、卢忠心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4号

2015年3月,英国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Central,BMC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了43篇论文,其中41篇来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湖北某大学孔德勇作为共同第一作者、卢忠心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Deyong Kong, Heming Chen(共同第一), Weiqun Chen(共同第一),Shuiyi Liu, Hui Wang, Tangwei Wu, Hongda Lu, Qingzhi Kong,Xiaodong Huang*, Zhongxin Lu*. Gene expression profiling analysis of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European Journal of Medical Research,2013,18:4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071921、81372325)。另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先后收到两次举报反映“被撤销的论文购买于论文服务公司”。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孔德勇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该论文标注了其通讯作者卢忠心主持的2项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071921和81372325)。并作为项目研究成果列入卢忠心2010年度面上项目(批准号81071921)结题报告,同时作为工作基础列入卢忠心201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受理号8157020663)申请书;孔德勇是卢忠心面上项目(批准号81071921)参与人。

经2016年3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卢忠心2项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肺癌发生中直接靶向抑制p53的microRNAs的研究”(批准号81071921)和“miR-301a参与胰腺癌的侵袭转移的分子机制”(批准号81372325),追回2个项目已拨资金;分别取消孔德勇、卢忠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2016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给予孔德勇、卢忠心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关于张仕状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48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山东某大学张仕状涉嫌存在数据造假、论文重复发表等不端行为,具体情况为:

1.张仕状在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0772716和81072977)中,将“守宫咪唑衍生物”虚假标称为“BH1258209”(腺苷)、“BH1273209”(腺嘌呤)等。

2.批准号为30772716的项目结题报告所列的研究论文重复发表、数据造假等:

论文1:戴生,程鑫,王滨,张月梅,董鹏,张仕状*.胃癌螺旋CT征象与CD44v6及MMP-9表达的关系.潍坊医学院学报,2008,30(5):422-425(标注基金批准号30572323和30772716)

论文2:程鑫,曲林涛,张仕状*,王滨,孟凡莲.多鼠MRI评价小鼠结肠癌内皮抑素疗效的实验研究.实用放射学杂志,2008,24(8):1125-1128.(标注基金批准号30772716)

论文3:程鑫,韩明,张仕状*,王滨,曲林涛.CD44v6、MMP-9、VEGF在胃癌的表达及临床意义.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08,8(11):2051-2053.(标注基金批准号30772716)

论文4:韩明,程鑫,张仕状*,王滨,曲林涛.ADC值在内皮抑素对小鼠结肠癌疗效评价中的应用价值.中国医学影像技术,2009,25(06):963-965.(标注基金批准号30572323和30772716)

论文5:韩明,程鑫,张仕状*.弥散加权成像评价内皮抑素对小鼠结肠癌疗效及其与肿瘤细胞密度的相关性研究.实用放射学杂志,2009,25(8):1191-1194.(标注基金批准号30572323和30772716)

论文6:程鑫,张仕状,王滨,董鹏.CD44v6和MMP-9及VEGF在胃癌组织中的表达及临床意义.潍坊医学院学报,2008,30(4):319-321.

论文7:程鑫,曲林涛,张仕状,王滨,潘小杰.小鼠结肠癌移植瘤模型的建立及其多鼠MRI研究.中国医学影像技术,2008,24(9):1345-1347.(标注基金批准号30772716)

论文8:程鑫,曲林涛,张仕状*,王滨,潘小杰.多鼠MRI观察小鼠结肠癌移植瘤内皮抑素疗效的实验研究.临床放射学杂志,2008,27(10):1419-1422.(标注基金批准号30772716)

论文9:程鑫,戴生,张仕状,王滨,杨奎华.MRI评价壁虎活性成分对兔VX2肝移植瘤的疗效.中国医学影像技术,2010,26(5):812-814.(标注基金批准号30772716)

论文10:程鑫,张仕状,王滨,董鹏.CD44v6和MMP_9及VEGF在胃癌组织中的表达及临床意义.潍坊医学院学报,2008年,30(4):319-321.其中论文3和论文6、论文4和论文5、论文2和论文8涉嫌重复发表。

论文1、论文3、论文6、论文7、论文9、论文10涉嫌伪造实验数据:

(1)论文7的表1、论文2的表1及论文8的表2相同;论文2及论文8中,实验使用的都是16只小鼠,而在论文7中使用的是24只小鼠,但实验结果显示24只小鼠的肿瘤体积平均值与16只小鼠的肿瘤体积平均值完全相等,涉嫌伪造实验数据。

(2)论文9的表1中,MRI测量用药后12天,活性成分组和生理盐水组的肿瘤体积分别为2.59±1.74和7.99±0.62,但结果2.3MRI测量肿瘤体积与病理测量结果的数据是MRI法4.74±1.67,病理测量法5.48±1.09。体积单位都是cm3,有关数据互不相符,实验数据涉嫌存在随意编造的现象。

(3)论文10和论文3的对比可以看出,两者的病例资料相同,实验方法相同,除了人为地改动论文3表1中VEGF部分的数据以外,实验结果数据一致。

(4)论文1与论文3、论文10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论文1将论文3表1的实验数据分成论文1的表1和表2,并将有关的数据进行改动和编造。论文1、论文3、论文10的病例资料相同,即3篇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同一群病人,相同的实验,却出现了不同的数据。存在人为改动数据和编造数据的造假行为。

进一步核查发现,张仕状多份申请书中还存在参考文献随意标注、参考文献缺失,个人研究基础部分所列科研成果篡改通讯作者、篡改作者顺序、随意删除共同作者等问题。

经调查核实:

1.张仕状存在将研究物质“守宫咪唑衍生物”虚假标称为“BH1258209”(腺苷)、“BH1273209”(腺嘌呤)的问题。

2.论文3和论文4、论文6和论文7、论文8和论文9别存在重复发表的问题。论文1、3、7、9、10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其中,论文1、3、4、6、7、8、9、10列入项目(批准号30772716)的结题报告中,论文1标注基金项目(批准号30572323)资助。

3.张仕状在3份申请书(批准号分别为30572323、30772716和81072977)中个人研究基础部分5篇次论文虚标通讯作者,3篇次论文篡改通讯作者,伪造1篇次没有署名的论文且将自己标注为通讯作者,1篇次论文篡改作者顺序,2篇次论文篡改作者姓名;参考文献部分10处引用观点错误,7处未标注引用。

经2015年9月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款及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张仕状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无蹼壁虎活性成分脂质体的抗肿瘤研究”(批准号30572323)、“无蹼壁虎抗肿瘤活性成分的分离和抗肿瘤机制的研究”(批准号30772716)和“守宫咪唑衍生物治疗荷瘤鼠活体肿瘤的mr分子影像学研究”(批准号81072977),追回项目(批准号81072977)已拨资金,取消张仕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7年(2015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给予张仕状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关于唐静波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49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湖南某大学唐静波等发表的标注基金(批准号30672047)资助的论文(Jingbo Tang,et al.Genome sequence and genome mining of a marine-derived antifungal bacteriumStreptomyces sp. M10,Appl. Microbiol. Biotechnol, 2015,99(6):2763-2772.)涉嫌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经调查核实,唐静波从中介公司购买论文并发表,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且在该论文中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或通讯作者,性质恶劣。

经2015年9月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取消唐静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7年(2015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给予唐静波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关于任逸众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6〕9号

2015年8月,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宣布因伪造同行评审撤销旗下10家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64篇论文,这些论文全部出自中国作者,在国际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中包括内蒙古某大学和重庆某大学任逸众作为第一作者、重庆某大学蒋电明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Yizhong Ren, Changxu Han, Jingjuan Wang, Yanbo Jia, Lingyue Kong, Tu Eerdun,

Lishuan Wu, Dianming Jiang*. Identification of genesassociated with the differentiation potential of adipose-derived stem cells toosteocytes or myocytes. Molecular and Cellular Biochemistry, 2015,400: 135-144(标注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1260230)。

经调查核实,该论文第一作者任逸众在发表论文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代为投稿,论文审稿人信息和同行评审意见虚假;该论文标注了任逸众主持的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1260230)。

经2016年3月2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任逸众2012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仿生构建模拟自然结构的组织工程韧带及相关研究”(批准号 31260230),追回已拨 资金,取消任逸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2016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给予任逸众通报批评。对蒋电明的处理决定,另见国科金监决定〔2016〕10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关于任昊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50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辽宁某大学任昊2015年度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受理号3157070170)中,申请人代表性研究成果信息及提供的发表论文附件涉嫌多处造假。具体情况为:

申请书中近5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列表(论文1-8)

论文1:Ren H, Gu L,Andreasen A, Thomsen J. S, Cao L, Christensen E. I, Zhai X. Y. Spatialorganization of the vascular bundle and the interbundle region:three-dimensional reconstruction at the inner stripe of the outer medulla inthe mouse kidney. Am J Physiol Renal Physiol,2014,306(3):F321-6.

论文2:Hao Ren, Robert A.Fenton, Arne Andreasen, Jesper Skovhus Thomsen, Erik I. Christensen*.Three-Dimensional Reconstruction of the distal nephron and the collecting ductin the mouse renal cortex: connection pattern and association to blood vessels.Jasn, 2013,18(2):2937-2944.

论文3:Ren H, Liu N. Y,Andreasen A, Thomsen J. S, Cao L, Christensen E. I, Zhai X. Y. Direct physicalcontact between intercalated cells in the distal convolutedtubule and the afferent arteriole in mouse kidneys. PLoS One, 2013, 8(9):e70898.

论文4:H Ren, IBKristoffersen, EI Christensen. NCC is expressed in the distal thick ascendinglimb of the most superficial short-loop nephron: computer-assistedthree-dimensional nephron reconstruction in mouse kindey. KidneyInternational, 2014, 72(1):731-735。

论文5:Hao Ren, ArneAndreasen. Extending the resolution of light microscopy and electron microscopydigitized images with reference to cellular changes after in vivolow oxygen exposure. Journal of Neuroscience Methods, 2013, 122:157-170。

论文6:Hao Ren, StephenL. Leib, Donna M. Ferriero, Martin G. Tauber, Stephan Christen. Induction ofhaem oxygenase-1 causes cortical non-haem iron increase in experimentalpneumococcal meningitis: evidence that concomitant ferritin up-regulationprevents iron-induced oxidative damage. Journal of Neurochemistry, 2012,100:532–544。

论文7:Hao Ren, Xiao-FengSong, Arne Andreasen, Jesper Skovhus Thomsen, Xiao-Yue Zhai. Expression ofBcl-2 and Bax in Mouse Renal Tubules during KidneyDevelopment. PLoS One, 2012, 7(2):e65437。

论文8:Hao Ren, Ning-YuLiu, Xiao-Feng Song, Yun-Sheng Ma, Xiao-Yue Zhai. A Novel Specific Applicationof Pyruvate Protects the Mouse Retina against White Light Damage: Differential Stabilizationof HIF-1 and HIF-2. Iovs, 2011, 52(No. 6):235-9。

1.论文2、4第一作者实为Xiao-Yue Zhai,发表时间实为2007年,申请人将第一作者更换成自己的名字,并更改论文发表时间。

2.论文5、6作者顺序调换,任昊将其为第二位篡改为第一位。

3.论文7被篡改了发表时间。

4.申请书代表性研究成果列表中,2篇伪造作者的论文提供的论文题目与附件不符。

经调查核实,任昊在其2015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书“近5年代表性研究成果”部分及论文附件中存在多处造假:任昊将他人发表的论文(论文2、论文4)变造成自己为第一作者,并将发表时间由2007年分别篡改为2013年和2014年;将自己由论文5第二作者篡改成第一作者,并将发表时间由2003年篡改为2013年;将论文6发表时间由2007年篡改为2012年;将自己由论文7第二作者篡改成第一作者;申请书“近5年代表性研究成果”部分论文2、论文4与提交的论文附件不符,系编造。

经2015年9月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任昊2015年度项目申请,取消任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8日),给予任昊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关于邓锦波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51号

经举报并经调查核实,河南某大学邓锦波200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0670688)申请书、2007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0771140)申请书中,将项目组成员于某某学位填写为“硕士”,实际为“学士”,学位信息虚假;201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1070952)申请书中,将项目组成员牛某某职称填写为“副教授”,学位填写成“博士”,实际分别为“助理实验师”和“硕士”,学位和职称信息虚假,并且编造牛某某的教育和研究工作经历。

邓锦波团队中还有4人共5份已获资助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均存在人员信息虚假且编造教育和研究工作经历的问题。邓锦波作为科研团队及研究所负责人,对有关团队成员在申请书中学位、职称和履历信息虚假知情,负有疏于监管的责任。有关当事人指出申请书中提供虚假信息是邓锦波授意所为。

经2015年9月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邓锦波已获资助项目“小脑平行纤维损伤及其再生后突触重建的活体显微观察”(批准号30670688)、“胎儿酒精综合症对视皮质和海马锥体细胞树突棘和突触发育影响的研究”(批准号30771140)和“Cajal-Retzius细胞促进移植干细胞在脑片上有序分化的实验研究”(批准号31070952),追回2010年度基金项目(批准号31070952)已拨资金,取消邓锦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8日),给予邓锦波通报批评(团队其他成员的违规行为另案处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关于李忌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58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美国纽约州某大学全职教授李忌分别依托甘肃某大学、吉林某大学申报并获批基金项目,2015年依托山东某大学申报基金项目。

经调查核实,李忌将201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8153000106)成果列表中所列2篇论文的通讯作者篡改为本人,属于造假;李忌已于2013年加入美国国籍,2014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身份证号620102196701145394)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47139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经2015年9月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第九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李忌2015年度项目申请(受理号8153000106),撤销李忌2014年度已获资助项目“抗衰老蛋白sirt1增强老年心脏缺血损伤抵御能力的信号机制”(批准号81471394),追回已拨资金,取消李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7年(2015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给予李忌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关于徐夙侠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38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福建某研究所徐夙侠等人发表的论文1涉嫌抄袭剽窃他人发表的论文2:

论文1:徐夙侠 *,林春松等.紫茉莉4,5-多巴双加氧酶基因的克隆和表达,亚热带植物科学,2011,40(2):1-3。

论文2:Nobuhiro Sasaki*,Yutaka Abe, Yukihiro Goda, et al, Detection of DOPA 4,5-Dioxygenase (DOD)Activity Using Recombinant Protein Prepared from Escherichia coli Cells HarboringcDNA Encoding DOD from Mirabilis jalapa, Plants and Cell Physiology, 2009,50(5): 1012-1016

经调查核实,在2012年度(受理号31281397)和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31372093)申请书中论文1以英文形式列出,论文1抄袭剽窃论文2中的图片,直接套用他人的研究结果,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参照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徐夙侠2013年度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黄酮对三角梅属植物育性影响的研究”(31372093),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徐夙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4日),给予徐夙侠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关于吴国玉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3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四川某大学吴国玉2014年度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8140151362)中,研究基础部分所列入的13篇论文除1篇标注为“接受”无法证实外,其余12篇论文作者中实际均无吴国玉的名字,但吴国玉将自己名字列入其中,涉嫌存在造假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吴国玉列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8140151362)中研究基础部分的13篇论文,盗用他人研究成果,将自己根本未署名的论文篡改自己为论文作者之一(第一作者的2篇,第二作者的3篇,第三作者的5篇,第四作者的2篇,第五作者的1篇),造假行为属实,且数量大,情节严重。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取消吴国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4日),给予吴国玉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关于王明明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40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安徽某大学王明明列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273003)申请书中的下列论文涉嫌重复发表和造假,具体情况为:

1.论文1与论文2涉嫌重复发表和造假

论文1:王明明*,司原,邱俊,谢强,谢吉奎.18F-氟代脱氧葡萄糖影响HepG 2肝癌细胞增殖的初步研究,辐射研究与辐射工艺学报,2010,28(6):357-362.(列入基金项目81273003申请书)

论文2:司原,王明明*,张五魁,谢强,谢吉奎.18 氟-氟代脱氧葡萄糖对HepG 2肝癌细胞凋亡及rad51基因表达的影响,安徽医科大学学报,2010,45(3):330-333.(列入基金项目81273003申请书)

2.论文3与论文4涉嫌重复发表和造假

论文3:王明明*,司原,陶新全,张五魁,谢强,谢吉奎.18氟-氟代脱氧葡萄糖对Lewis肺癌细胞增殖的影响,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10,30(5):568-571.(列入基金项目81273003申请书)

论文4:陶新全,王明明*.18氟-脱氧葡萄糖诱导Lewis肺癌细胞凋亡的实验研究,蚌埠医学院学报,2009,34(10):865-867。

3.论文5涉嫌造假

论文5:王明明,司原,肖林林,陈光福,张五魁.氚水β射线照射对大鼠胚胎脑细胞增殖的影响,辐射防护,2010,30(5):259-264.(列入基金项目81273003申请书)经调查核实,论文1与论文2属于重复发表且造假,论文3和论文4属于重复发表,论文4、论文5存在造假的问题。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参照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王明明2012年度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低剂量氚内照射对大鼠中枢神经细胞迁移的影响及机制”(81273003),追回已拨经费,取消王明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4日),给予王明明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关于刘立新、颜见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43号

经调查核实,2014年度,广州某大学刘立新申报、颜见执笔撰写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受理号81480964)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且申请书中研究工作基础部分存在造假的问题。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及2014年度《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规定,决定取消刘立新、颜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4日),给予刘立新、颜见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关于黄体龙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44号

经调查核实,云南某大学黄体龙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受理号8140110932)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且在申请书中研究工作基础部分存在造假的问题。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及2014年度《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规定,决定取消黄体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4日),给予黄体龙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关于郭传友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36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安徽某大学郭传友在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370665)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涉嫌将中文论文用英文的形式列出,实际上郭传友到目前为止没有1篇SCI论文。

经调查核实,郭传友列入其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370665)申请书中研究基础部分的5篇论文存在如下问题:

1.第1篇论文实际发表刊物为《生态学杂志》(《ChineseJournal of Ecology》),郭传友将期刊名称篡改为《Journal of Ecology》(SCI影响因子5.694);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张兴旺,张小平,郭传友,丁建华”,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论文是中文论文,但是在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出。

2.第2篇论文实际发表刊物为《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Journal of Ecology and Rural Environment》),郭传友将期刊名称篡改为《Journal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张兴旺,张小平,郭传友,丁建华”,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论文是中文论文,但是在申请书中以英文形式列出。

3.第3篇论文作者顺序实际为“王正加,黄有军,郭传友,黄坚钦,王华芳”,郭传友将自己篡改为第一作者,且将论文发表年度由2006年篡改为2011年。

4.第4篇论文根本就没有发表,属于伪造。

5.第5篇论文通讯作者为张兴旺,郭传友排名第4,郭传友将通讯作者篡改为自己,且删除了论文的第三作者。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郭传友2013年度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同生境景观下中国特有濒危植物大别山五针松遗传结构及其形成机制研究”(31370665),追回已拨经费,取消郭传友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2015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4日),给予郭传友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关于黄亦其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决定〔2015〕41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广西某大学黄亦其列入基金项目(61463006)申请书的论文1涉嫌抄袭剽窃论文2:

论文 1:Huang, Y.Q., Luo,Z.Y., Vibration response of cement structures under conditions of impact loads,Materials Testing, 2013, 55(11-12): 897-902.

论文 2:Yang, B., Huang,J.H., Mo, S.H., Wu, P.,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role of the vibrationdamping and energy absorption of flexible function layers, Materiali inTehnologije, 2013, 47(5): 627-633.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

经2015年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参照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撤销黄亦其2014年度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视觉信息融合的切割甘蔗宿根破头损伤识别方法研究”(61463006),追回已拨经费,取消黄亦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5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4日),给予黄亦其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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