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今日实施 ――“过度诊疗”属侵权

2010-07-01 文章来源:admin 点击量:2636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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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过度诊疗”属侵权
  

    我国首部《侵权责任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设专章对医疗侵权内容进行了专门规范,比如医院不得“过度诊疗”、医院有了紧急救治权等。这对处理医患纠纷将产生重要影响。

    在消协受理的投诉中,医疗机构“过度医疗”成为投诉的焦点。大处方、滥检查、滥用高档耗材。用一种药就能解决的问题却用几种药,做个单项检查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做整套检查,种种多余项目,让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病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由于信息不对称,不透明,这样的纠纷技术含量很高,消费者协会调解起来难度很大。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主要根源在于医药卫生体制的弊病:“以药养医”让医务人员依靠“大检查”、“大处方”谋生,患者经济负担沉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让大医院人满为患。显然,这些问题不获得根本解决,《侵权责任法》以独臂之力,也难以化解医患之间的重重矛盾。而如果仅仅期望通过让患者一方获得高额赔偿来安抚其情绪,减少社会矛盾,固然可能在短期内收到效果,却增加了医护人员的不满和“防卫性医疗”,终将损害患者的长期利益。

欲了解更多,请点击: 解读《侵权责任法》之医疗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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