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疾病或享地方专项救助


2012-03-13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量:1535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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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财政部、人保部、卫生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因患重特大疾病致贫,难以自付医疗费用的中国公民,有望在基本医保外,再享受所在地方政府的专项医疗救助。
民政部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病种,将优先纳入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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