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刘忠军主任两会接受媒体采访

2010-01-06 文章来源:admin 点击量:2794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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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军代表希望加强社区医疗建设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李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忠军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当务之急是加强社区医疗建设。 
    刘忠军说:“应急和长远规划要结合起来,应急方面是我们社区现有的工作人员在大医院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使他尽快提高水平,能够应对当前病人看病。但是长远来看,我们需要培训一支专门从事社区医疗的全科医师队伍,这才是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全科医生不意味着低级别的医生,他本身也是一种专业,他要针对各种常见病,他有他的专业知识。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就着眼培养这样一支队伍,几年以后我们希望这只队伍能够在社区发挥作用。”
                      
刘忠军代表:对洋医生在华行医进行严格资质准入
    本报讯(记者张楠) 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督考核,大批低水平的“洋医生”正打着专家的旗号流向中国的整形美容医疗机构。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脊柱外科研究所所长刘忠军建议,对“洋医生”在华行医进行严格资质准入。
刘忠军称,“外国”本身就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既有西方发达国家,也有医疗技术水平相对比较低的国家。但是按照中国现有的规定,外国一些低水平的医生在中国反而能取得行医资质。而一些小的医疗机构也在利益的驱使下,以外国专家的名义宣传,制造噱头,吸引病人前往。如今,一些“洋医生”在华行医,已经发生了很多不良的事件,其中包括病人的死亡和伤残。这些事件,在北京乃至全国各地都有发生。
    从目前看,外国医生进入中国后,很大一部分都是流向整形美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一些外国的整形美容医生,在中国都被当做专家来对待,但事实上这些医生不一定都是高水平的。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的话,那么很快,其他一些医疗领域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中国医院用“洋医生”正在呈现逐渐增加的势头。
    早在1992年,卫生部就曾经出台过外国医生在华短期行医的规定。外国医师只要在本国取得了合法的行医资格,再受到了中国某个医疗机构的邀请,就可以在华行医1年。1年期满后,还可以再重新注册,长时间在华行医。刘忠军表示,这一规定“太宽松了”,建议对“洋医生”在资质准入方面更加严格一些,至少需要对“洋医生”也有一个考核制度,以防低水平的外国医生混入。
医学部“两会”代表、委员报道:刘忠军代表—呼吁改《侵权责任法草案》
http://bynews.bjmu.edu.cn/200502/article/2009-03/35502.htm
    多部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立法将在今年出台,因此改善医患关系也成了两会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忠军昨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侵权责任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涉及很多医疗其侵权责任的内容,有关条款不利于改善医疗纠纷,已经引起了医务界人士的担忧。 
    按照草案中有关条款内容的表述,如果病人在就医诊治过程中受到伤害,医院或医生发生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怎么界定‘伤害’和‘过错’,草案并没有相关细节。这部法律一旦颁布实施,对医务界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刘忠军说。
    刘忠军解释称,按照我国“举证倒置”的法律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发生医患纠纷时,由医院和医生负责提供免责的证据,这样一来,医生为了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很可能让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在法律上给自己留出“后路”,一旦发生纠纷不至于陷入尴尬,但这在客观上却增加了患者的看病费用。
    实际上在医疗问题上实施“举证倒置”的国家很少。“当医学发展没达到完美阶段时,它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建议取消举证倒置。”刘忠军说,实际上维护患者权益与取消举证倒置并不矛盾,如果医生真的犯错误,证据是不难找到的。
    《侵权责任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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