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限收患者,背离医改

2012-04-26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点击量:1225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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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僵化、片面地执行政策,将指标硬性分解到医生头上,没有严格的监管,导致政策实施背离了本意

  据报道,河北保定实行名为“总额预付制”医保新政,医保中心给医院定指标,结果出现了一些医院为了避免医保“花超了”,而限收医保病人的现象。

  针对过度检查、过度收费等造成的过度医疗现象,改革原有的医保按项目付费方式,推行总额预付的改革,保定是此项改革的7个试点城市之一。

  总额预付,有优越性,也有复杂性。

  总额预付是指医保机构对一个统筹地区的基金收支预算进行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基本医疗服务包及其费用、突发疾病和人口流动带来的费用控制风险等,以保证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费用风险可控。从国际经验来看,这是流行的医保付费方式之一。

  由于测算的难度大,不可能对所有情形进行完美设计,该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如医疗质量与费用控制的矛盾、医疗机构积极性受压抑、技术发展步伐受限等。不少国家在实施该制度时,往往有一系列配套或先决条件,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加强监管,支付与考核挂钩,实行复合付费方式等。

  从报道情况来看,保定的某些医疗机构只是僵化地执行政策,将指标硬性分解到医生头上,有关部门又没有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导致政策实施背离本意。

  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一般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我国的改革刚刚起步,不能因为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状况,就否定这项改革,而是要认真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

  导致僵化改革的原因,恐怕是执行者没有从公众利益的根本原则出发,而是片面地追求自己小圈子、小团体的利益诉求。

  任何改革,必然伴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各方从一开始就应该达成共识,抛却部门利益短见,追求长远的社会效益。具体到总额预付改革,应该尽可能细化每一个环节,增强各部门的协调性,使医保、医院、患者三者的利益诉求达到最大程度的一致。
         
  保定回应

  严禁限收拒收医保病人

  本报石家庄4月25日电近日河北保定曝出部分医院限收、拒收职工医保患者,而限收的原因,则是“医院科室有职工医保收治限额,如果‘花’超了,医务人员不得不自己垫付。”

  河北保定24日对此作出回应,承认“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个别科室存在变相拒收医保病人现象”,但解释出现这些问题,既有“总额预付”制度试点过程中需改进和完善的成分,但也与医院没有严格按医保政策规定执行有关。

  保定市23日召开紧急会议,明确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以病人为中心,不得推诿和拒收职工医保病人。同时要求积极推行“总额预付”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确保在医保基金总量收支平衡前提下,调动定点医院为参保患者提供及时、科学、合理、优质服务的积极性,严禁基金浪费,严禁以“费用不够”为由拒收参保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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