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医闹 不能雷声大雨点小 ——医卫界人士热盼《通告》真能管用

2012-05-04 文章来源:健康报  点击量:1213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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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次日,各大媒体均在显要版面和位置予以重点报道,“两部严打医闹”也立即成为网络搜索热词和微博的焦点话题。  

  医闹横行根在“放纵”

  近几年来,医闹屡见不鲜。据卫生部统计,2010年,全国共发生医闹事件17243起,比五年前多了近7000起。

  2011年,北京同仁医院医生徐文被患者连砍21刀。今年3月,哈医大一院医生王浩被无辜惨杀、另有3名医生被刺伤;4月13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邢志敏、北京航天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赵立众,在接治患者的诊室里,被同一男子刺伤;4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内科女医生陈妤娜,在值班期间被一名她诊治过的患者连捅28刀杀害。

  一起起恶性伤医事件使得如何重塑医患关系成为当前全社会热切关注的课题。在此背景下《通告》出台无疑非常必要。

  《通告》发布后,北京航天总医院被无辜刺伤的急诊科医生赵立众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这也许是个值得纪念的时刻,毕竟代价太沉重了。比起天使的光环,我们首先需要的是最基本的保障,天使需要的不仅仅是口号。”更多医生则表示,打击医闹绝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医务人员的安全,更是在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

  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王仲说,在相关法律中,医院一直不被看成公共场所而被当成事业单位,这就意味着,即使有人扰乱了医院的秩序,但只要他不打人,警察就不能干预,这无形中等于放纵了医闹,让整个医疗环境变得越来越差。多年来,也没有任何法律和机构来专门保障医疗秩序,再加上长期以来形成的医院无责任、无事故也要赔偿的惯性,在纵容了一小撮医闹的同时,伤害的却是广大病人和家属的就医权和健康权。

  王仲认为,《通告》的发布让维护医疗秩序在政策上更有针对性,下一步的关键要看如何加以落实。同时,广大医务人员也要加强自律,切实帮助病人解决问题。

  仅有《通告》还不够

  “虽然两部发布了《通告》,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立强告诉记者,《通告》表达的是政府打击医闹的决心,但在伤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它不能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

  据邓立强介绍,早在2001年,卫生部和公安部就曾联合发出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特别是2009年,公安部曾发布内部文件,表明了维护医疗秩序的决心。但在此之后,依然看到多位医务人员被恶意伤害甚至失去了生命,这证明,仅仅有法律不足以达到法律实施的结果,仅仅发布一个《通告》更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邓立强认为,当前,医患关系的基本格局还没有改变,无论是“以药补医”的政策、媒体对医疗事故的基本认知,还是公众对医疗问题的看法,都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要切实维护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的安全,依据《通告》精神,接下来有两件事情应该尽快落实:正面宣传医务人员的形象,切实改变公众对于杀医事件“表示高兴”的社会舆论;在医疗机构中建立安检制度,加强对医患双方的安全保障。

  邓立强强调,更为重要的是,对于《通告》中明文禁止的“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七类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应该尽快出台具体的配套措施和条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和执业安全,防止恶性伤医事件的再次发生。

  北京协和医院保卫处原处长于学忠也认为,如果没有法律来约束、制止和打击医闹,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问题依然会越演越烈,而接连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和两部打击医闹《通告》的出台,正是一个加快相关立法的契机。同时,要维护医患关系,从根本上还要依靠深化医改和提高国民对医患关系的认知水平,只有全社会都动员起来,医患关系才能真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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