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立医院改革再进一步

2012-07-25 文章来源:健康报 点击量:1040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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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终于获批。上周末,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媒体通报称,经报请广东省有关部门备案,深圳市从7月21日起,启动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第二阶段工作,即面向所有就医人群,对所有药品实施零加成销售;同时,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为基本原则,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和住院诊查费标准。

  此前,由于价格调整方案需要上报审批,深圳市取消药品加成工作方案分为两个阶段进行。7月1日启动的第一阶段不调整价格,只针对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取消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药品加成。从7月21日起调整的门诊和住院诊查费的价格标准,依据医院等级不同分级提高,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其中三级医院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每人次分别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每人次提高43元,二级医院每人次提高33元,一级医院每人次提高24元。

  对于医生个人,也按照职级不同相应提高收费标准。以三级甲等医院北大深圳医院为例,该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提高至每人次17元,主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每人次门诊诊查费分别提至22元、20元,急诊诊查费提至每人次20元,门诊留观诊查费提至每人次25元,住院诊查费提至每人次46元,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从原来的每人次50元提至64元。

  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提价幅度,是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按照既不增加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又不减少医院合理收入的原则测算出来的。所增加的诊查费收入,能基本弥补取消药品加成所带来的损失,不足部分将通过医院内部加强管理、有效控制成本来消化,同时加强和完善财政对医院的补助机制,确保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政策设计,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查费增加部分,即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诊查费也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按照现行的报销比例,分别由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

  记者从深圳市多家医院了解到,对于诊查费的调整,医保患者反应比较平静,而自费患者普遍表示有压力。对此,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诊疗费并非深圳此次医药改革的新增项目,与其他城市的收费项目是接轨的,如果自费患者在外地参加了医保,也可以报销。下一步将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好外地医保参保人在深圳异地即时报销的问题。

  短评

  取消以药补医还需更多“组合拳”

  深圳市上调诊查收费,有市民开始算账,要买多少药才能抵消上涨的费用。比如三级医院门诊诊查费平均涨14元,按取消药品加成15%的西药算,在医院买药超过93.33元,享受到药品取消加成后的费用可以折抵门诊费增加的部分。

  如果按照这个算法,药费越多,患者越占便宜,取消以药补医的改革反而促使医患双方更加接受大处方。但这个算法并没有考虑医保提高报销水平,因为个人自付部分并未增加。而且这种静态的算法,忽略了改革对医生行为的影响,如果综合改革真的达到预想的目标,那么医院和医生都不会再有开药的动力,用药行为也会更加规范合理。

  实际上,取消药品加成,推动医药分开,其根本目的在于切断医院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遏制过度用药、用高价药等过度医疗行为,以此降低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支出,从而达到最终降价的目的。同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最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患者负担。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能简单理解为降价行动。

  不过,深圳市民算账,也从另一个角度提示了改革面临的风险:如果相关的配套改革不到位,如果不能抑制医院和医生的谋利冲动,医院依旧通过增加检查项目来创收,医生依旧通过开药收取回扣,那么上调诊查费价格的确会为患者增加新的负担,取消药品加成的单兵突进,很可能会走向另一个和改革初衷完全相悖的局面。要从根本上破除以药补医,还需要打出更多政策“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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