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伤腿后四处求治被截肢 告3家医院索赔400万

2012-09-20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点击量:1380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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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前,46岁的河北遵化男子柳宏身强体壮,家庭富足美满,一次意外的爆胎事故改变了他的生活。最令柳宏痛心疾首的是,他认为是几次糟糕的医疗过程,使他本可不截肢的腿没了,且残肢残端截面变形,连能靠假肢重新走下去的希望都破灭了。

  近日,柳宏拄着双拐,在家人的陪伴下,在海淀法院与被告三家医院对簿公堂,索赔400余万元。

  一次意外的爆胎事故

  2006年2月2日,一个对柳宏来说永生耿耿于怀的日子。

  8点左右,时年46岁的柳宏给所雇司机送出车费。这辆斯太尔半挂牵引车运行快两年了。司机正准备换胎,却突然爆胎了!“砰”的一声巨响,柳宏应声倒地,昏了过去,棉裤被崩破,染着血迹。倒是司机幸运躲过一劫。

  很快,柳宏被送到遵化市人民医院,检查发现右大腿有8厘米伤口,右侧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而左小腿无伤口,只是红肿,检查发现左股浅动脉远端有血栓形成。事后柳宏说,当时“应及时做左小腿减张手术的保守治疗。”

  但医生采取的是手术治疗。15时30分柳宏被推进手术室,左腿腘动脉被切除了3.5厘米长。术后第6天左小腿仍未消肿,医生让做减张术。柳宏提出“到手术室做”,管床大夫说:“做个小手术,剌个小口子,用不了10分钟。”

  住院17天后又要截肢

  14点多,在六人病房柳宏的病床上,医生对他实施了全麻减张术,包裹伤口时,柳宏左腿腘动脉连接吻合口突然破裂。同房病人惊愕地看到:鲜血喷了一床一地!

  15时30分,柳宏又被推进手术室抢救、止血,部分右腿大隐静脉被移植到左腿。“但术中血管吻合不彻底,造成渗漏,致后来二次血喷。”

  3月3日,柳宏开始高烧感染,肌肉坏死溃烂,腿钻心得疼。不得以,3月5日又行清创术,切除坏死肌肉。3月11日医生准备换药,发现动脉吻合口出现喷射性出血,遂请外院专家会诊。管床大夫表示:“左腿保不住,专家建议截肢。”

  “左腿没咋样啊,住了17天院却要截肢?”家属要求转院。当天傍晚,柳宏被送到唐山第二医院。

  转院要求尽量保腿

  次日8点左右,柳宏左腿大动脉破裂,再次喷射性大出血!柳宏两眼一翻,又昏死过去。抢救时,唐山二院提出两个方案:一是截肢;二是使用人造血管,使用寿命是8到12年。家属哭求:“还是尽量保腿吧!”

  3月13日,第一根人造血管被植入柳宏体内,但术后栓塞,又手术植入一根人造血管。“应同时取出第一根人造血管,却没取。”半年后,第一根人造血管周边感染、溃烂,柳宏长期在剧痛中煎熬。9月30日又行清创术,取出了第一根人造血管。因不断感染,2008年下半年检查确认,只使用了两年多的第二根人造血管也栓塞了。

  滞留异物多次开刀

  为了保住一条腿,2008年11月26日柳宏颠簸进京。解放军304医院也建议截肢。“遭了多少罪,终要截肢啊!”柳宏欲哭无泪。

  12月3日截肢术前,柳宏要求术中取出全部人造血管,可不料还是遗留了一段,造成残肢感染。“医生解释,术中看人造血管截面挺干净,就没取。”

  后做手术取残余人造血管,又接受了清创术。“原本平滑的残肢残端变得凹凸不平,沟棱纵横,还有渗液流出,表面结痂。一戴上假肢,接触面就磨得生疼,甚至磨破出血。腿没了,连靠假肢都没法走啊!”柳宏痛心地说。

  2009年3月23日,304医院给付柳宏23000元住院补偿费。

  原告提出400多万赔偿

  9月12日下午,海淀法院,52岁的河北男子柳宏左腿戴着假肢,拄着双拐,一扭一拐艰难地挪进法庭,由于残肢被假肢磨得生疼,他时不时皱起眉头。随行的是这几年一直操劳、面黄肌瘦的妻子张淑侠。

  她瘦削的肩膀上,扛着丈夫时时离不开的坐便椅,手里拎着四个大包,其中包括两人从河北进京所携必备品以及满满两大包沉甸甸的诉讼材料。

  三家被告医院的代理人陆续落座。柳宏当庭提出了高达400多万元的赔偿金额,并陈述了三点辩论意见:北京明化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摘录遵化市人民医院病历提及一些右腿伤,他根本就没有;司法鉴定书摘录唐山二院住院病历,称医院行清创人造血管取出术,再次行人造血管植入重建术,而实际上是清创术遗留了一根人造血管在他体内;司法鉴定书居然将其双腿的伤情,阐述成了其左腿的伤情。

  柳宏的代理人认为,遵化市人民医院在不具备条件的病房里做全麻手术;唐山二院遗留人造血管,造成病人术后持续感染,致第二根人造血管栓塞,最终截肢;304医院违背病人意愿,截肢术时未取出全部人造血管。另外,医院病历存在造假之处,司法鉴定中出现很多与事实不符之处,因此请求更换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该司法鉴定书中认定:“遵化市人民医院诊疗中存在未采取‘无张力血管重建’以及在病房内实施全麻手术等医疗过失,增加了患者血管吻合术后再断裂及术后感染的几率”;“唐山医院,人工血管植入术后并发吻合口断裂,继发血栓形成等严重并发症后,未果断实施截肢术,一定程度上延长了患者术后感染的病程。”由此,遵化市人民医院和唐山二院“不属于医疗事故”,“建议过失参与度”分别是50%和10%;304医院“不存在医疗过失”。

  被告认为治疗没过错

  而前两家医院认为:“司法鉴定书确认我们参与度过高。”不过,三家医院都不同意重新鉴定。庭上,三家医院的代理人都未就原告提出的医疗细节问题进行解释,但认为院方在对原告医治过程中“没有过错”,不认可他们对原告的截肢等负有责任。

  304医院承认手术遗留异物的事实,但否认这违反了诊疗原则。其代理人认为,司法鉴定确认其没有医疗责任,原告索赔与该院无关。

  休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原告方同意,但三家医院均表示“不同意”。目前,双方都在等待法院决定是否予以重新鉴定。

  富裕之家沦为低保户

  柳宏早先是大货司机,能吃苦,后来花40多万元买了一辆斯太尔,雇人干。“那时啥病没有,有的是力气,可如今三级残疾,一身的病啊!”

  由于不断感染,打了很长时间万古霉素,柳宏全身脏器受到很大伤害。“我患上了败血症;长期腰疼,胸椎、腰椎骨质增生;胸膜粘连,都是长期卧床和感染造成的;血液循环慢,长期住院卧床,最长躺了8个多月,脑动脉血管硬化、脂肪肝、胆囊息肉全有了;老做手术,插导尿管,现肾脏囊肿,尿路感染;不能生气,经常心慌胸闷……”

  “以前,我靠双手维持生活,月入数万元。可现在——”柳宏长叹着掏出了低保证。“为了治病,我们卖掉了原来养家糊口的车子,还四处借钱。我媳妇没工作,我还有个80多岁的老母亲。我受伤后,一儿一女都是靠贷款上的大学。”

  一提及女儿,柳宏夫妇不禁心酸落泪。“女儿被好心人资助了5000元读完高中,又向好心人借了5000元上大学。为减轻家里的负担,她业余打工。一次打工到晚上9点多,走着回家,被摩托车撞断了脚踝……”柳宏犹感对不住女儿,呜呜地,随着妻子哭成了一个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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