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生多点执业政策推广情况不乐观 公立医院仅10多名医生申请获批

2013-04-19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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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从深圳市卫人委获悉,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开展医疗合作中医师多点执业申请已获通过,协和医院三名医师获得在深圳南山人民医院多点执业资格。这三人的第一执业地点均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第二执业地点均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然而记者同时获悉,深圳目前申请获批多点执业的本市医师仅有36人,包括备案在内的也只有100多人。为何深圳“多点执业”试行情况不尽如人意,大多数公立医院和医生也不愿尝试“多点执业”?记者近日就此展开调查。

  【尴尬】

  公立医院医生鲜见申请

  早在2010年1月,广东省就开始在全国率先试行医师多点执业,规定凡是具有副高职称且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最多3个执业地点多点执业。此次《办法》提出,深圳试行“当地注册,当地执业”,即第一执业地点为深圳市地域范围内医疗机构的医师,可在深圳市地域范围内3个以上执业地点自由多点执业,不限执业地点数量。

  这也就意味着,深圳市公立医院有能力、有精力的好医生,可以申请“多点执业”,放宽自己的医师执业范围,进行有限的流动获得更多成长和收入,从而也能弥补民营医院或者区级医院优秀医疗人才缺乏的短板。

  然而,这个看起来美好的初衷在实际操作中却遭遇了种种阻力。根据深圳市卫人委统计数据,试行“多点执业”的第一年,深圳只有1名医生申请获批多点执业。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深圳市卫人委也曾出台措施,要求全市各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必须制定自己医院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制度,同时不得拒绝自己管理的医生出去多点执业。不过,截至去年12月底,仍然只有36名医生申请获批多点执业,其中来自公立医院的只有14人,所占比例不到一半。这种现状,让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也很无奈。

  【理由】

  知名医院人手普遍吃紧

  “天天忙得要命,午饭都没什么时间吃,节假日还经常被叫来加班,哪里有时间去申请‘多点执业’!”陈医生(化名)是深圳市一家公立三甲医院口腔科的副主任医师,在忙着写病历的间隙,他头也不抬地回答记者的提问,“虽然也听说过这回事儿,但实在是没有精力跑几家医院折腾,再说了,申请了科室主任和医院领导还不一定同意呢!”记者随后采访了另外几家公立三甲医院的医生,该医生的观点十分具有代表性。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许多公立三甲医院也对记者“大倒苦水”。深圳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作为深圳市的知名公立医院,日门诊量已经突破8000人次,每个医生平均每天要接诊70多个病人,热门一点的常见病科室医生人均每天接诊患者的人数更是突破100人,“医院人手本来就紧张,还要超负荷应对这么大的看病需求,哪个医生可能有时间去别的医院多点执业?”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并非所有医生都可申请多点执业。”深圳市一家公立三甲医院的从业医生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工作经验丰富的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生才有资格申请,并且要求这些医生身体健康,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申请的门槛,申请的人自然就更少了。”

  【束缚】

  公立医院没空陪民营的玩

  记者了解到,深圳许多公立医院的优秀医生都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多点执业”的落到实处,不仅需要医生的个人申请,还需要提出申请的医生所在医院,同该医生即将前往“多点执业”的医院之间事先签订协议。然而实际上,同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多点执业协议的公立大型医院少之又少。

  深圳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院无一医生申请获批多点执业,更没有和任何医院签订过相关合作协议,“为了缓解人手不够的压力,我们每年还会返聘大量优秀的退休医生,即便有的退休医生被民营医疗机构高薪‘挖了过去’,这也属于医生本人的职业变更,而非多点执业。”

  深圳市另外一家公立三甲医院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目前,即便有关部门要求公立三甲医院派专家前往区级医院“讲学”,公立三甲医院也经常是“抽派不出人手”,“多点执业,初衷的确很好,香港医生只要持有医管局认定的医师牌照,也能供职于不同医院;但在深圳情况很特殊,因此要全面推广仍旧困难重重。”

  【顾虑】

  执业医生须担医疗风险

  记者了解到,虽然公立三甲医院与民营医疗机构乃至区级医院签订多点执业协议的寥寥,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也曾于2009年8月与龙岗区南澳医院尝试合作,根据协议规定,深圳市二医院康复科的医生可以在医院建立合作的前提下,前往南澳医院进行多点执业。该院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签订这样的一个协议对我们来说是有好处的,可以利用南澳医院闲置的床位,双方互利合作。”

  不过仍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医生在原本供职单位以外的医疗单位“多点执业”,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该谁买单?对此,深圳市卫人委医政处处长廖庆伟也感到很无奈,他表示根据目前的医疗体制,医疗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而医生作为“单位人”,附属于医疗机构。因此,当医生在本院出现医疗事故的时候,由医院埋单。但是,当医生离开体制,进行多点执业后,其身份由“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必须与执业的医疗机构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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