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可考虑取消医保报销封顶线
2013-10-09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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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本医疗保险设置封顶线的初衷是担心基金不堪重负,规避支付风险,但实践表明,放开封顶线和设置封顶线对基金的压力差别不大,有些地区放开封顶线后基金依然能够做到收支平衡。
设置封顶线存在以下弊端:
第一,参保人治病的基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保基本”已经体现在医保三个目录上,不应再以费用多少另划界限。设置封顶线的做法把治病所需的基本费用人为切成两块,一块基金报销,另一块自负,而超过封顶线的那部分其实也是治病所需的,对基本需求基金不予支付,理论上讲不通。
第二,参保人之所以参保主要是为了化解大病风险。有了封顶线后,得了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时本来更需要基金补助,但由于封顶线限制却没有得到补偿,把风险留给了患者,这样会让参保人失望,也会挫伤参保的积极性。
第三,封顶线政策的实际效果偏重于保护基金,有利于守住基金平衡的底线,但弱化了医疗保障性,不利于患者的基本医疗权益的完整实现。政府在实践中虽然在不断提高封顶线,使患者的医疗保障有所改善,但仍有一部分患者因此放弃治疗或因病致贫,给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多少少留下负面影响,使医疗的公平性、可及性打了折扣。
第四,封顶线以上费用可以通过再保险办法化解,如正要推开的居民大病保险方案,也能达到减轻患者负担的目的。但是,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还存在大病保险报销不了的部分费用,这些费用从占比上讲可能只是封顶线以上的50%以下,但绝对额依然很大,对低收入人群继续形成威胁;二是会造成“基本保险不太靠谱”的假象。因此有人建议,如用基本保险基金去买补充保险,还不如取消封顶线,抬高基本保险待遇,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何必多此一举。
应当承认,设置基金报销封顶线是个刚性保护的简单办法,有易于操作的优点。关键是保护谁?如保护参保公民个人也许更好些。在某些国家,如日本,不设基金报销的封顶线,而设置个人自负封顶线,即自负的医疗费用超过政策规定的,个人不再承担,其余再多费用统统由基金负担。实行这种办法,个人看病才真正无后顾之忧。
(作者系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