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脊髓受压疾病如颈椎病等较为常见,而交通、工业、建筑业等不断发展,交通事故、坠落伤、摔伤等所致的脊髓损伤日益常见,脊髓损伤及其继发损害给患者、家庭、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本文就脊髓损伤的诊治进行综述。
一、病因与病理
病理改变可分为四级
(1)脊髓横断,见于严重的脊柱骨折脱位、火器性椎管贯通伤、锐器伤割断等。
(2)完全性脊髓损伤,大多数在最初6~8 小时内,脊髓虽然中心出血、水肿,但尚未坏死,周围白质尚好,为治疗之黄金时期。完全性脊髓损伤的继发损伤, 如水肿、微循环障碍、自由基、神经递质改变是进行性的,直至脊髓坏死。早期治疗有可能抑制继发损伤的进展,从而获得某些恢复。
(3)不完全性脊髓损伤,虽然在组织学上也是脊髓中心出血、水肿等,但损伤本身较轻, 其继发损伤也较轻,非进行性,具有可逆性自行恢复,但灰白质中可有部分坏死软化灶, 故不能完全恢复。对其继发损伤的治疗, 特别是较重的不全瘫, 是更有益的。
(4)脊髓轻微损伤, 临床为脊髓震荡, 组织学上可见灰质中有小灶性出血及神经组织退变, 但不形成坏死灶, 可自行完全恢复,在组织学上,不遗留异常。